阜南警方回应!

时事   2024-11-15 19:07   安徽  

回 应 关 切


近日

有网友在县长信箱留言

咨询“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和规范”问题

阜南县公安局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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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请问,在阜南县农村地区(非县城)发生了交通事故,受伤的当事人拨打了110电话,附近派出所出警到事故现场处理,不是交警部门处理是否符合规定?依据的规定是?到达现场后的民警按照规定应当如何处理?是否应当按照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现场民警是否应当排除肇事驾驶员存在酒驾可能?轮式收割机是否应当购买交强险?民警处理交通事故是否有办理时限?时限规定是多久?出警的派出所民警是否可以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民警无法出具责任认定书,应有哪个部门出具?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有时限规定?


县公安局回复:


      依据阜阳市公安局规定,农村地区发生交通事故由辖区派出所快速出警;依据规定到达后民警首先查看现场情况,拨打120对伤者进行救助,勘察现场,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这些都是按照交警处理事故的程序;首先要对现场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如饮酒再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轮式收割机应入农机牌照,办理交强险;民警处理交通事故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证书;案件办理派出所事故调查清楚后报阜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由交管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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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阜南县政府网

编辑 | 阜小宣 审核 |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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