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西安公安西咸新区分局沣泾大道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了一条线索,指向辖区内居民贾某和潘某可能涉嫌非法出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沣泾大道派出所民警 荆创:“我所民警立即联系潘某到所,经查潘某是同村贾某介绍,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实施转账和取现业务。”
据了解,贾某起初是听信了一个所谓的朋友之言,得知可以通过出借自己的银行卡轻松赚取报酬。受到诱惑的贾某在9月26日将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出借给了不法分子,帮助他们转移了电信诈骗所得的资金。尝到甜头后,贾某还把这份“好机会”介绍给了好友潘某。然而,这个看似无害的行为实际上却将两人都推向了违法的深渊。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沣泾大道派出所民警 荆创:“经查潘某的银行卡流水有10余万元,帮助网络诈骗分子取现4万元,潘某和贾某共获利5000余元,目前潘某和贾某因非法出租银行账户,被我所依法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
银行卡手机卡同样是卡,虽然有大小之分,但是一旦被用于非法活动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据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镐京大道派出所民警曹文勃介绍,10月11日接线索称有人在辖区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经研判,民警传唤了违法行为人,一开始违法行为人百般抵赖。后经调取相关证据和审讯,违法行为人承认有人在网上说可以办一张电话卡,给700元报酬。
违法行为人寇某所办电话卡打出的电话,造成当事人损失一万多元。看到这里大家伙就要问了,这个违法行为人又没有自己拨打诈骗电话,是不是就不构成违法行为呢?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镐京大道派出所民警 曹文勃:“虽然违法行为人不知道手机卡用于诈骗,也不知道怎么诈骗的,但是他出借电话卡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后续我们对嫌疑人寇某违法出租出借电话卡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民警提醒,非法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公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等重要信息,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