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文摘   2024-11-04 18:01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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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考生可登录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https://ystk.hdc.edu.cn),查看考场分布示意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音频文件须以考生号命名,须是 MP3 格式,时长不超过 2 分钟,不超过 10MB,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时长制作并上传本人伴奏音乐)。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被锁定不得更换。如考试时不需要伴奏音乐,考生可直接选择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考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本场次点名截止后不再允许入场,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考生步行进入考点(校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考试结束须尽快离开考点,不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四、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前,应提前存放好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服装外,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 1 至 3 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形体技能展现”科目的伴奏音频虽已在《准考证》打印时上传系统,但考试当天考生仍须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 U 盘(音频须是 MP3 格式),考生须确保其伴奏盘质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考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等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考生可无伴奏进行考试,不影响评分。

六、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采取“考评分离”方式,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依次完成命题即兴表演、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四个科目的考试音视频录制,中间不离场。

(一)考生在考场外进行身份验证,然后随机抽取命题即兴表演科目的题目并进行备考,准备 2 分钟后进行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自我介绍,根据系统语音提示完成考试音视频录制。考生首先在考场地面黄线区域内进行命题即兴表演,限时 3 分钟(考试录制 3 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可根据表演需要,在考场内道具区自行选取所需道具(不可自带道具),放置黄线区域内进行考试。表演结束后,考生需将道具放回道具区,然后进行下一个科目的考试。随后考生在考场地面红色标识处原地站立进行文学作品朗诵,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选的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不可使用伴奏,限时 3 分钟(考试录制 3 分钟后自动停止)。然后仍在考场地面红色标识处原地站立进行自选曲目演唱,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不可使用伴奏,限时 2 分钟(考试录制 2 分钟后自动停止)。最后,考生在黄线区域内进行形体技能展现,考生自选一段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进行展示(建议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形体动作),限时 2 分钟(系统将立即调用播放考生上传的伴奏音乐,考试系统同时开始录像,录制 2 分钟后自动停止)。考场内未设更衣室,考生应按规定提前调整好服装。

(三)全部考试结束后,现场回放 10 秒钟的考试音视频,考生确认考试录制视频为本人考试视频,录制情况正常后离场。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表现或状态等。各科目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若提前结束考试,须举起“结束考试”的牌子示意,方可提前结束本科目考试。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全部完成后,考生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后,迅速离场。

七、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如有疑问,考生考后可到考务办公室咨询。

八、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触碰考场内设施设备。

九、考场录制背景为灰色。考生不得穿演出服,可穿净面形体服等展现自身形体条件的服装。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图案、特殊标识,不穿戴各类头饰。考生不可化妆,不可自带化妆用品。头发不可遮挡面部。

十、在 2025 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须在考试前 10 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答复为准。

十一、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邯郸学院艺术统考信息网(https://ystk.hdc.edu.cn)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邯郸学院咨询电话:0310-709022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十二、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按照 2023 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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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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