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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25 年 1 月 3 日至 1 月 8 日,考生可到考点院校门口查看考试地点位置图,了解有关考试注意事项,但不得进入校园。
二、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到达考点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指定地点备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为规范考试秩序,只允许参加当日考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步行进入考点(校园),入校后由工作人员组织集中分批次乘坐免费车辆到达候考地点,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园)。特别提示:考生到达候考地点最晚时间为考试当日 7:00。考试结束后须自行沿指示路标尽快离开考点,不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等。
三、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点设有考生通讯设备临时寄存点,考生按寄存点要求办理手续进行寄存,待考试结束后凭手续回到寄存点取走个人寄存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伴奏 U 盘、服装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区域。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 1 至 3 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为规范考试流程,考生须在两类考场内分别完成不同科目考试,一类用于形体形象观测和台步展示科目考试,一类用于才艺展示科目考试。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定流程参加考试。
(一)抽签
考生根据考务工作人员安排随机分组抽签,确定本人腰牌号,并在工作人员监督下将与腰牌号同号的腕带佩戴在个人手腕上。特别说明,考试过程中不能摘下腕带,直至本人考试全部结束,摘下即破损,将无法继续考试。腰牌号是考试过程中本人识别代号,请考生妥善保管不要丢失,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考生确定本人腰牌号后,须在《抽签表》中核实本人相关信息(腰牌号、姓名、身份证号)并签字确认。
(二)形体测量
考生按分组进入【第一更衣室】进行更衣。要求赤足、更换泳装,其中女生着黑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黑色三角泳裤,泳装上不得有特殊标识。考生把自己所抽腰牌号牢固夹在泳裤右部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量体室】进行量体。特别说明,测量身高、体重设备启用前已通过专职精密仪器管理部门鉴定(鉴定证书张贴在墙上),考生如对测量身高结果有疑问,可当场申请重新测量,重新测量次数不超过2次,最终身高取测量值中最大值,考生须对最终测量结果签字确认。离开测试现场后,考点不再受理任何对于测量结果的异议。
(三)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考试
量体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领下,考生按组进入【第一考场】进行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考试。
1.考生根据现场评委要求按组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
2.考生形体形象观测环节结束后,仍回到【第一更衣室】更换服装后,在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下,按组返回到【第一考场】进行台步展示考试。考生按组、按序进行台步展示,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3.考生在【第一考场】考试全部结束后返回【第一更衣室】集合,待该组考生全部返回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带好个人全部物品,到【第二更衣室】换装进行才艺展示考试。
(四)才艺展示考试
1.考生在【第二更衣室】进行才艺展示考试换装,待该组换装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随机进入【第二考场】、【第三考场】或【第四考场】。
2.考生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但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时长不超过 1 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时长不超过 2 分钟(具体时长由现场评委视情形而定,因被叫停不影响评分)。服装及使用的伴奏音乐自备,测试现场为考生提供播放设备。考生自带 U 盘仅存储才艺展示使用的音乐(只能以 MP3 格式存储),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不能播放伴奏时,可以在无伴奏下完成考试,不影响评分。
3.才艺展示考试结束后,考生回到【第二更衣室】,待本组考生全部返回后,上交个人腰牌号、腕带,取走 U 盘,到达候考点手机通讯设备寄存处,凭手续取走个人通讯设备,自行离开校园。
五、考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如有疑问,考生考后可到考务办公室咨询。考生全程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规定顺序参加考试,确保考试科目全部完成,方可离开考区。
六、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违规处理。为了考试安全,建议才艺展示科目中有难度的技巧性动作不要勉强,不要佩带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装饰品。
七、考生须自备泳装等服装(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考试过程中考生佩戴的腕带、腰牌号是考生识别信息,并在每场考试入场前经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考试过程严禁撕下腕带或与他人调换腰牌号,一经发现终止考试。
八、在 2025 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服装表演类统考,须在考试前 10 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承办院校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答复为准。
九、服装表演类统考采取现场打分,考后公布成绩的方式。考生可于本人考试结束两小时后,微信扫描《准考证》上二维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河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s://bkzs.hebust.edu.cn/index.html)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有关服装表演类统考未尽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院校联系,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电话咨询 0311-81668135 。
十一、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服装表演类统考按照 2023 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服装表演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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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