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在校服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浙江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校服(含幼儿园园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校服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协同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确保校服供应安全有序。
严格标准执行
规范市场竞争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
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
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异地供货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特定条件歧视中小企业,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优化选用管理
加强采购管理
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
选用采购实施要求
严格质量监管
强化监督问责
完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