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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2024-12-03 17:49   江西  


注意啦

2025年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已经开始了

纳税人可通过个税APP

确认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

为了帮助大家正确享受

小编收集了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指南

易错情形更正指南

一起来看看吧!

01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操作

1.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重点服务推荐-【我要填报】或【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页面。


2.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后,点击【一键带入】。

3.依据提示“将带入2024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4.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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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情况操作

情形一
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

1.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的,只需在2024年基础上确认即可。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返回】。

2.点击【一键确认】。

3.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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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二
2025年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修改为例,在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

2.再点击【修改】。

3.进入修改页面,对需要修改的信息进行修改。

4.修改完成后点击【一键确认】即可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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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三
2025年度不再享受某项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删除对应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1.以2025年不再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为例。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点击【删除】。

2.点击【确定】。

3.2025年还有其他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则在确认后再点击【一键确认】完成信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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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四

2025年度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或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情况

1.直接点击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重点服务推荐-【我要填报】或【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页面。

2.选择要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选择扣除年度“2025”,再将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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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常见错误情形

子女教育扣除

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在2023年度以前,子女教育享受标准为1000元/月/子女。

常见错误情形

1.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

父母若选择由一方100%扣除,则另一方不可填报该子女扣除;若选择均摊,双方都只能选择50%扣除标准。同一子女的扣除比例合计不能超过100%。

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所采集的教育阶段结束时,未终止已失效教育支出扣除。

当子女教育受教育阶段发生变更,或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及时进行更正。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为2022年度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2023年度以前,子女教育享受标准为1000元/月/子女。

常见错误情形

1.填报同一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超过100%。

父母若选择由一方100%扣除,则另一方不可填报该子女扣除;若选择均摊,双方都只能选择50%扣除标准。同一子女的扣除比例合计不能超过100%。

赡养老人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享受最高30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

注意:在2023年度以前,赡养老人享受标准为2000元/月,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

常见错误情形

1.填报同一名被赡养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超过3000元。

同一被赡养人的扣除金额合计不应超过3000元/月,赡养人为非独生子女时,每个赡养人不应超过1500元/月。

2.错误填报配偶的父母、其他亲属长辈、以及尚有子女在世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被赡养人。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其他亲属长辈以及尚有子女在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不属于赡养老人扣除的范围。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不超过240个月)以1000元/月金额享受定额扣除。

常见错误情形

1.婚后购买住房,夫妻双方均按100%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另一方则不能扣除。

住房租金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根据主要工作城市地点情况享受定额扣除。

常见错误情形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时,双方均填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一方(承租人)填写扣除。

继续教育扣除

纳税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可在取得证书的年度享受3600元的定额扣除。

常见错误情形

1.填报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证书。

各类培训结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如阿里云Aqsara Clouder云计算专项技能认证等企业自行考核发放的证书,不属于可以扣除的继续教育证书。


03

专项附加扣除更正操作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下方左起第三个【办&查】模块。

2.点击【办税】中的“专项附加扣除”。

3.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先点击“选择查询年度”,选择需要修改的年度。

4.查看下方的需要修改项目的填报详情信息。

5.点击“修改”或者“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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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发布、湖北税务、江苏税务
编辑:江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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