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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在微信读者群讨论了一下pro-life的话题。 很早就发现,即使在保守派华人中,pro-life VS 堕胎的议题,都并不像其他话题那么容易达成共识。
此文重点不在于说服改变任何人的观点,但是无论堕胎议题上您是什么观点,起码需要把立场建立在正确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 ,否则就很容易掉进各种以讹传讹的宣传陷阱。本文在于提供一些你可能没有想到过的视角,让更多人能在堕胎议题上了解那些你眼中“极端”立场的人,他们的出发点。
其实大部分人或者说至少在美国选民中,在反对中晚期胎儿成型之后的堕胎上是有基本共识的。具有争议性的主要集中在孕早期对堕胎的限制、遇到强奸乱伦怀孕这些情况是否能给予堕胎,以及胎儿有明显的发育缺陷是否可以堕胎,这几个方面。 既然要讨论堕胎,那么首先我们要定义一下,什么是“禁止堕胎”? 这本该不是个问题,但是笔者已经多次遇到包括保守派华人在内的人,一说到堕胎就义愤填膺地谴责“禁止堕胎”是极端的政策。实际上,美国就是德州这类少数堕胎政策最为严格的州,也是允许6周之前(“心跳法案”)堕胎的。 如果定义都没有统一,那么自然容易形成鸡同鸭讲的争论,各自想要反驳的东西都不一致。 因此,笔者在这里首先定义一下,“禁止堕胎”应该是指无论针对第几周怀孕都严格限制任何堕胎的行为,而像心跳法案这种6周的划线,已经不算不允许堕胎。 顺便也辟谣中文圈的另一个谎言,“20周以后美国就没有地方好堕胎”——这样的说辞是典型制造误导和恐慌。实际上,美国蓝州多的是孕晚期可以堕胎的,马里兰的一个法案甚至可以让生出来后还“堕胎”,其实根本已经是杀婴。 就是犹他州这种深红的保守州,堕胎的限制也是18周。美国大部分保守派在堕胎上的立场,也主要是支持对胎儿成型之后的孕中、晚期 采取禁令。 这个视频展示的是孕中晚期堕胎的真相。 每个要走这一步的家庭都该看看,杀死一个已经有存活能力的生命,还是自己的亲骨肉,且采取搅碎的方式,是否真的那么正义感满满。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是否存在“强奸怀孕被禁止堕胎” 的情况。 如果不幸遇到强奸,肯定会急着去避孕,有24-48小时紧急避孕药;即使是堕胎政策严苛的州也给6周的时间,如果这个时间拖过,说明女方其实犹豫不决;既然有犹豫,那么提供政府补贴和生出来送人领养的选择,也自然成为可以考虑的其他选项。 有人提出,有的是因为受害者年龄很小不敢说,等跟大人反馈的时候,已经是进入大月份孕期了。美国在Roe Wade被高院推翻后,出来过十岁女孩被强奸怀孕的极端例子,民主党马上拿来炒作“不能堕胎”的弊端。而事实上,强奸这个小女孩的是她妈妈的非法移民男朋友 。她妈妈甚至在事情上新闻后还试图给这个贱男辩护。所以这种事真正深究起来,往往是其他烂政策先制造很多雷。 类似于民主党深蓝区宽松量刑把很多犯罪分子释放到街上,他们伤人杀人,结果就直接怪到枪上。这都是在回避真正的根源问题。 对于未成年人被强奸怀孕的情况,小于12岁的,她的监护人为何如此失职?很多州12岁以前的孩子是不能离开父母的监护视线的。该案中一个10岁的孩子为什么脱离父母保护长到被强奸并怀孕那么久?首先要问责其监护人也就是她母亲的失职。 13-17岁的,已经有能力跟监护人讲清楚自己受到的暴行,如果提供到位的提前教育,这部分的受害者该是可以6周之内让监护人带着去堕胎的。 所以细节分析下来,没几个是“被禁止不能堕胎”的例子。 用惩罚(处死)自己的孩子(虽然不是女方想要的,但是毕竟有女方对的一半)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至少在美国的环境和人文条件下,是可以讨论商榷的。 这世界上除了强奸犯,也有婚内老婆怀孕期间私通小三的渣男,有老婆怀孕期间杀人的恶魔,等等,都跟强奸受孕一样是小概率事件但并非不发生,那么按照统一标准,这个时候女方肚子里的孩子是否变成违背她的意愿,是不是这些情况都只能用堕胎解决问题? 支持把女人肚子里已经成型的胎儿杀死,用制造新的悲剧能覆盖另一个已经发生的悲剧吗 。 维护女人的权利与尊严, 遇到人渣罪犯,用杀死自己骨肉的方案,真的是最佳解决吗?而且堕胎对有的人可能造成不育。 所以作为替代途径,政策上可以用补贴女性,就像给战争受伤、牺牲的军人补贴一样,帮助建立生出来送人收养等等机制,提供其他解决方案。 而且,支持堕胎的一方如果严格执行他们的“不良基因都该堕胎”的策略,那么男克林顿的妈妈连自己跟谁生的克林顿都不知道;奥巴马的肯尼亚留学生父亲重婚的情况下跟奥巴马的白人母亲结婚生他。这两都蛮符合男方输送了人渣基因应该下一代被堕胎的优生学的。 民主党在堕胎问题上认为女方对孩子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利,但是一些极左认为孩子进入小学之后,母亲却没有监护防止孩子不可以变性的权利,而是要让政府决定。所以无论堕胎问题上你啥立场,起码要看清楚这种玩政治的政客本质,才可能抵御奇葩政策的出台。 本质上,这其实涉及解决问题的不同思维方式,pro-life的人认为,除非是危及母体安全,应该让有问题的胎儿发育到自然停胎或者死亡的一刻;强奸的情况生出来送人,也比杀婴好。 支持堕胎的则认为,堕胎是唯一方案。 世俗化的人大部分偏向这种方案,但是有宗教信仰环境长大的人群则想法不同。从经济的角度运作的社会,跟从人文生命信仰角度运作社会,肯定有很多认知差异和文明高高度的不同。 很多支持堕胎的包括华人是有意无意出于一种优生学的思维,问题是看看 地球上先进文明发达的国家,哪一个是靠这种优生学获得的国家强大? 还有一类观点说,“支持强奸不堕胎的,自己家的女性亲人遇到一次,就不会如此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这种想法,其实把pro-life置换成是否愿意自己的女性亲友被强奸怀孕不可以堕胎的话题,既然用这种极化观点的方式讨论问题,笔者也可以类比其他极端的情况。 保守派愿意送自己孩子打战致残牺牲吗,愿意自己家人成枪击案牺牲品吗?如果答案是支持军队和支持拥枪权,同样的答案也适用于pro-life。 支持私人驾车而不是交给政府公交职业司机的,不是为了支持家人出车祸;支持 家庭拥有菜刀的,不是在支持自己家人成为被菜刀砍死的对象;The list goes on. 任何政策都无法万无一失,只能是比较得失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中间区间。 本质上觉得人家基因不好,就该把自己孩子堕胎掉的想法,不是保守派理念,更像现在跟法西斯接轨快的左翼极左思想影响, 总是有用了断的冲动来淘汰自己不喜欢的。 最近出来一例新闻,德州一位母亲因为怀了染色体有严重问题(trisomy 18)的胎儿,想堕胎却被德州高院叫停。这事 被一些中文自媒体借用胡编乱造,其实稍微有一些常识的都不会相信“怀了trisomy 18的婴儿,没及时堕胎会要危及子宫”这种狗P谣言。倒是堕胎还真有可能伤及女性子宫导致不孕不育的概率。 德州这种胎儿先天缺陷的问题,在大部分州也是有堕胎豁免权的;GOP的堕胎议题立场绝大部分也支持强奸、胎儿缺陷豁免、保证母体安全这些情况。如果到了危及子宫这种影响母体健康的地步,德州法律也允许堕胎。 可以去查左媒比如路透社的报道,德州高院的意思是 真正危及孕妇生命的情况不需要法院批准,医生可以直接执行堕胎。 该州高院推翻的是该母亲并没有“生命危险”的这个说法,而不是禁止母亲遇到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堕胎。 不堕胎而是选择生育残障儿童,对于很多华人可能很难理解。但是这涉及信仰的力量支撑的一个人文高度的问题,关于对于生命的解读和尊重。或许无法要求家家如此,但是一个国家道德人文天花板的高度,决定了整个社会的精神根基力量。 此外,德州案子这样的例子到底能发生几次?还远没有深蓝的NY、CA亚裔老人妇孺走街上被民主党宽松量刑放出来的罪犯袭击殴打伤害的概率高,却被故意炒作放大制造恐慌。 每个州有自己的州情,废除Roe就是让各州自我自主决定,德州大部分基督教、天主教居民,他们不想随便堕胎蓝州也不能伸手强迫他们。 德州2021年5月份签署的这个心跳法案,到现在2年半了,出来一个“不能堕胎”的例子,可见这种事情概率极低。用清零思维去要求保守派,这就是propaganda,纯粹制造恐慌好像天天都有、每个女人都要面对这种事情似的。要是用同样的宣传,大家都别自己开车出门了,因为天天都有车祸、禁掉私人车改步行最安全。 德州占美国人口10%,美国一年300多万babies,然后德州通过堕胎相关法案也有2年了,也就是60万个babies报道了一例相关的官司。 与之对比的,健康生命被堕胎的概率高多了。女人的命/生活重要,但是那些可以活下来只是不能说话的babies的命就不是命? 为了小概率事件付出那么多babies的生命,这种对于有信仰的人是难以接受的,可以理解他们pro-life的出发点。 以美国社会的文明发达程度,很难在支持堕胎上达到左派女权激进分子那种程度。为了照顾这种千分之一、万分之一概率的女性的不幸遭遇,代价是需要付出一百个甚至一千个无辜babies的生命——这就是问题的矛盾所在,很多支持堕胎的没有考虑到是多少babies的命在支撑这种“女权”。 发展中国家在堕胎方面社会舆论压力很少,但是在美国,这是一个很严肃的社会议题。美国70年代以前是禁止堕胎的,这造成70年代以前那么多单亲福利妈妈、人口不优生等等问题了吗。 因为很多人自己或者身边没有堕胎的经历,所以把堕胎当成刷牙一样例行公事一般轻松。就像支持哈马斯的那班子人,因为不知道哈马斯的真面目,就中了美化他们的宣传从而支持恐怖分子。 笔者知道的一个堕胎的例子,还是读大学时候,当事人25岁,理由是为了考GRE出国。。。我只知道她在家休养了一阵,是否影响以后的生育不清楚。另外的例子就是一人堕胎两次,怕不孕不育,第三次就选择生了,尽管是旅游途中发生的一夜情的情况。可见堕胎无法解决一些人性行为随意的根本问题。 中晚期堕胎就是杀婴,大部分堕胎不是前面提及的新闻里的罕见小概率事件,而是女人对杀死自己肚子里完全可以健康存活的孩子的决定。真正的女权是为母则刚,随便堕胎不是女权,反而是滋长了性生活随意、甚至鼓励女性走向报复怀恨自己的骨肉这种反人性的 洗脑。 鼓励美国人自己堕胎、变性,生育率被搞低。这样就有借口美国人口在缩减需要移民,于是开国门进非法移民,然后把这个部分也统一称之为移民。 实际上犹他这样的religious的州,生育率很高,全美最年轻的州。根本就是文化走偏了导致美国现在生育率下降,又方便做借口引入更多极左祸国的政策。 笔者作为一个刚刚再次经历怀孕加C-section(剖腹产)生娃的40+的人,觉得怀孕生产那些苦,跟杀死一条没有话语权的生命比,前者在目前美国医疗下都只是一时之苦,也就不到10个月加2-3周手术后恢复;而一条生命被处决了,根本无力回天,要不回来。 无论男人女人,当一个成年人的权利是要涉及另一个完全有生存能力的生命的生存权的时候,尤其对方是不能说话的baby,就不可以无限夸大女性这一方的个人权利了,而需要综合参考。 女人苦,那baby被杀死连活的权力都被剥夺就不苦? 不要把不赞成或者禁止大月份堕胎偷换成完全禁止堕胎,进而简称禁止堕胎,然后闭着眼睛批判其不考虑妇女意愿,不文明甚至和强制堕胎一样的极端。这明明就是偷换概念。拼命在支持一个伪命题,其实很可笑。 这和之前联邦废止关于堕胎的法律,把原来就不属于联邦的权力还给各州,由地方来决定的时候,那么多人不分青红皂白上街游行,口号是反对联邦废止堕胎权一样,其实就是没有搞清楚这条法律的实质内容被别有用心的左派带节奏了。” “自己的孩子自己的骨肉这种叫法一定是得基于女性个体主动意愿孕育的才可以说是自己的孩子。违背受害者意愿的强奸产物,不能和健康合理合法自然孕育的孩子混为一体。在受害者眼里,把这种犯罪受伤害的产物强行施加给受害人,而不是尊重她本人的意愿立刻终止这种伤害,无论说的再高尚也是文明的耻辱。前面说了,可以有无数的方法劝告,给予其他经济支持帮助都行,唯独不可以暴力强制,这是原则这是底线!生命再美好再值得歌颂,也只能是建立在合理合法主动意愿的前提下。超过这一原则,就不再是文明,本质上和xx生育性质没有区别。” 我的看法是各州应该学习高院推翻Roe的做法,政府在堕胎问题上不插手。保守派要pro-life的话,从民间和信仰的角度鼓励保胎,提供完善的孕期支持和收养服务 红州政府愿意的话,可以拨款支持保胎和收养,但不要制定法律惩罚任何一方。 堕胎是果,不是因。反对abortion 的许多保守派更多的顾虑是希望人们可以为自己的性活动和可能产生的后果负责。当堕胎可以比做胃肠镜医美更容易时,甚至免费时,这也在为非婚关系滥交提供社会支持。而这一切都是在走向传统价值崩塌的必经之路。 堕胎这件事更多的是broken window effect。在当代美国真正的意义不在于女性生育权的决定,现在科技早已经解决了避孕和早期流产大部分的技术难题。现在美国大部分州都允许二十四周终止妊娠,但是民主党还在不断推动的是late term abortion up till birth. 大部分胎儿25周后早产只要得到照顾是可以健康存活的。对无行为能力的生命无限制的扩大生杀大权,这样的道德底线一旦被打破,就是开启了潘多拉的魔盒。下一步就是无行为能力的成人,如果是一个植物人,一个老年痴呆患者,一个脑瘫孩子,是否也可以因为增加社会负担而被淘汰掉?” https://twitter.com/MoshangUsa 1. 已经有电报的请扫码加入(用手机相机功能对着二维码几秒即可) 2. 或者下载Telegram app,修改privacy设置;拷贝地址到微信之外用浏览器打开(微信打开无效);点击“join/进入”): https://t.me/+V5Eq3FRCHsWWj7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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