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教育   2024-06-26 12:12   四川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树德立人  实学养慧


根据市教体局、区社事局关于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一)户籍生。户籍属于经开区实验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前;其他特殊情况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时间不在规定时限内的,将被统筹安排。

(二)征转安置生。适龄儿童户籍属于经开区,且户籍地已征地拆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拆迁协议或还房协议。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所有小一新生均需通过“全省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需拍照上传进行系统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需在报名结束前修改提交或撤回重新提交。

(一)报名方式

      家长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选择对应学段的升招报名入口→进行账号注册→选择报名区域(内江市经开区)→填写学生信息→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情请认真阅读《2024年内江经开区幼升小、小升初全省招生系统报名操作指南》)

扫描识别二维码查看报名操作指南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户籍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2.征转安置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征地拆迁协议或还房协议或征转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学位流程

1.网上申请:2024年6月27日—7月3日,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登录“全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2.网上审核: 2024年6月28日—7月4日,区社事局组织人员对城区小一报名学生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法定监护人务必在7月4日下午17:00前重新申请学位。

特别提示: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于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内,持报名登记资料到就读幼儿园或招生学校,由学校协助报名登记。报名系统关闭后,家长将不能再次提交申请。网上提交了入学学位申请的家长,请务必再次进入系统,关注审核结果是否通过。

3.录取:2024年7月5日-12日,区社事局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取和统筹调配。各招生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和学生报到及入学事宜。  

4.正式入学:家长根据招生学校的报到通知和要求到校办理入学事宜。(入学时间以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的2024-2025学年度校历规定为准)。



三、招生计划




四、重要说明



(一)“全省招生系统”已与公安、房产等数据信息关联,申请人网上录入的信息必须与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原件一致,提交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区社事局教体股同时会组织线下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无效。

(二)法定监护人所留电话将用于审核询问和录取时学校通知,请确保电话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导致的后果由法定监护人自负。

(三)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一所符合条件的学校,如因申请多校扰乱招生秩序的,原则上统筹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四)未按时进行网上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8月24日-25日按招生要求到经开区社事局教体股进行线下审核登记,原则上统筹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咨询电话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0832-2207058

经开区社事局教体股办公室:0832-2070296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2024年6月26日



微信编辑/艾灵清

初审/代伍 刘城

终审/刘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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