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韶关一男子酒后搭载儿童驾车,双双受伤担主责

民生   2025-01-07 16:09   广东  



想必大家都知道

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

所以酒过三巡之后

有些驾驶人选择骑电动自行车

殊不知这同样很危险!




案例



2024年9月15日14时42分,孔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9岁儿童行驶至韶关市南雄市镇郊派出所门口路段时,与一辆正在倒车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孔某及儿童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孔某结果为147mg/100ml,后经血检结果为131.4mg/100ml。经交警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孔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饮酒后人的反应能力、视线

判断力、对车辆的操控能力等

远远低于未饮酒状态

还有的人酒后会异常兴奋

容易出现冲动、易怒等情绪

因此饮酒后无论是驾驶机动车

还是非机动车

安全风险都会大大增加!



醉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

不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还是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不得醉酒驾驶;



广东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一定要保持清醒

也要戴好头盔、不玩手机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才能平平安安到家!



责编|南栀
校对|双木
终审|忍冬
来源|广东交警、韶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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