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公布了第二届全省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名单,上犹县社溪镇“法律明白人”彭晓荣获全省百优“法律明白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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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男,198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21年1月任社溪镇社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兼村级人民调委会主任。先后荣获2022年度上犹县优秀“法律明白人”;2022年度上犹县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比武”二等奖;2022年度赣州市“2022年度全市优秀网格员”;2023年度上犹县“优秀党务工作者”;2024年度第一届“乡村振兴青年先锋”荣誉称号。他所带领的社陈村先后荣获2022-2023年度文明村,2023年度“无讼无访”村。在他的带领下,社陈村村民安居乐业,村民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 加强学习、提升本领
2021年换届以来,彭晓同志开始担任村书记,在外辞职回来后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有过农村工作经历的他工作起来十分吃力,他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解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他边学边干,努力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相关人民调解经验,逐渐由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同时他积极深入村组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50余场次。以案释法讲解法律知识,深入浅出,深受群众的欢迎,增强了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主动靠前,化解矛盾
2023年村民方某骑着自己的三轮车,在过茶盘坵组桥头和邹某相撞,后来导致邹某抢救无效死亡,作为社陈村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彭晓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交警同志侦查,当时双方都很不冷静,特别是邹某的亲属更是悲痛欲绝,又哭又闹地扬言就要把方某告到法庭,在一旁的彭晓同志安抚对方情绪,分析事态结果,权衡利弊以后,邹某的亲属同意暂时不告对方,事态发生后他积极作为,主动靠前,耐心调解,邹某最初提出80万元的赔偿,但是作为赔偿方的方某经济困难,无法赔偿这巨大数额的赔偿金,他在了解情况后,6次到村部进行调解,邀请律师介入解决,多次邀请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同意以38万元的赔偿解决此次交通事故,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一件件为民办事的生动事例,深深扎根村民心里,得到了群众认可。
三、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在岗3年来,他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6%,协议履行率高达95%,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3余起,在调解工作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辖区的稳定。他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他都会用心用情及时介入化解,群众利益无小事,他从来没有烦过,反而当成一件乐事。因调解工作成绩突出,他本人及所在村也多次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肯定。
来源: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社溪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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