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调查中发现,该名女生的父母通过中介为其安排了假学历,谎报自己毕业于美国伊萨卡康乃尔大学,但实际上其毕业于上海杉达学院。而且,她亦有在假学历上签署,代表见过相关假文件,已经是属于知情和默许该行为。 最终,由于案情严重,法庭须向社会传达信息,相关罪行不可瞒天过海,入狱无可避免,因“为取得入境证而安排作出虚假陈述罪”被判监禁17个星期! 她的另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控罪,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不会留有刑事案底。 (图源:香港01) 而造假学历的事件,绝非港大独有,港中大、港教大、岭大均有发现类似个案。而各港校也是不断在加大审查力度,严防再出现假学历事件。 请大家引以为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