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自己的东西不让拿?报警!

文摘   2024-11-14 18:26   山西  

2024年11月13日,

平顺县公安局杏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

其在取走自己的私人财物时,

遭到了一名男子及其家人的阻拦

需要帮助。

接到报警后,

杏城派出所民辅警迅速出警

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民警了解到,报警女子前段时间曾与涉事男子订婚,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决定退婚,并已经完成了彩礼的退还手续。但当该女子来到涉事男子家中欲取走自己的东西时,双方却因退婚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导致该女子无法顺利取回自己的物品,无奈只能报警求助。

面对这一纠纷,民辅警们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诉求,进行了深入的劝导和调解,告知双方,既然已经决定退婚,并已经完成了彩礼的退还,彼此应该尊重对方的选择,不再因过去的纠葛而争执不休。同时,杏城派出所民辅警也强调个人财物的所有权问题,指出该女子有权取回自己的私人财物,男子及其家人无权阻拦。在现场民辅警的耐心劝导和调解下,双方逐渐冷静下来,并达成了和解协议。最终,女子顺利取回了自己的私人财物,双方也表示将不再因此事发生争执,愿意各自安好。

此次事件的顺利解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平顺县公安局杏城派出所民警们高效、专业的执法能力和为民的工作态度。

接下来,平顺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辖区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警方提示:

在遇到类似纠纷时,

要保持冷静、理性,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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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杏城派出所张鹏

责编:马延文  车美琦

编校 : 侯晓波

审核: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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