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 | 这个房东为何被拘10天?

政务   2024-11-29 10:31   内蒙古  

说起“包租公”“包租婆”

大家是不是很羡慕

但作为房东或房屋经营者

如果只管收租数钱

那麻烦可就大了!

快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近日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北郊派出所

查处一起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案

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

某小区一家住户出入频繁

初步怀疑该小区存在“日租房”情况

随即前往开展调查



民警发现

这间“日租房”隐患四伏

除了消防、卫生等方面的问题

经营者王某也没有对入住人员登记身份信息

这极易为不法分子提供容身之处

甚至滋生治安和刑事案件



经进一步调查

王某没有办理营业执照

也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手续

因贪图“日租房”赚钱快

便擅自将房屋改成日租旅馆进行违法经营

目前,公安机关予以王某

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供稿: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编辑:谷思雨

核校:崔文冰 王璐

审核:孙鹏程

监制:刘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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