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抓强整树” | 点亮“小窗口”做好“大服务”

政务   2024-11-20 17:44   内蒙古  


“感谢您帮助我找到了丢失的物品,咱们警察真是好样的……”

8月11日,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辅警启裕博收到一份礼物。不同的是,她的这份礼物,是通过微信转过来的感谢信,来自办事群众。

原来是辖区群众陈女士来办理业务,将彩金项链取下来放在桌子上,拍完证件照过后就匆匆离开了。下班后,启裕博在服务大厅发现了这条项链,猜想可能是来办业务的群众落下的,立即调取当天服务大厅的公共视频,确定项链是陈女士遗落的,民警立即联系陈女士,她看着失而复得的项链对民警连连感谢。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在更高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企业群众能力和警务工作效能,4月17日,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和盟公安局联合设立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对外提供治安、户政、禁毒、网安、交管、出入境、边管等7类43项公安行政审批业务。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显著制度优势、强大制度效能确保政务服务行稳致远,兴安盟公安局党委审议通过《兴安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在分中心设立网办专区、车驾管专区、一窗通办专区3个专区,设置2个“综合服务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米”。通过匠心打造“六个一”政务服务新举措,进一步转变了理念思维、调整了窗口结构、整合了警力资源、精简了业务流程、提升了服务质效,提高了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为全盟公安机关最大的窗口单位,民辅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全盟公安广大民辅警的服务形象,承载着百姓的期待,为此,兴安盟公安机关出台了《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窗口民警工作规范(试行)》《兴安盟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公安局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联动管理办法(试行)》3个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大厅政务文明窗口创建和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政务服务迈出一大步,群众满意度就提升一大截。”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管理人员说。

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不仅是一项便民举措,也是一次对政府部门服务能力和效率的考验,作为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截至目前,全盟公安机关车驾管专区和网办专区交管业务总量441362笔,其中机动车业务193801笔、驾驶人业务17557笔、互联网审核业务230004笔;“一窗通办”专区窗口业务办件量2645件,其中出入境2462件、网安33件、边管150件;提供咨询服务4600人次。

兴安盟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提高精准管控能力和窗口服务质效两个关键点,用“小服务”成就“大民生”,用“小窗口”做好“大服务”,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供稿:警务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张静

核校:赵春泽  孙美萍

审核:孙鹏程

监制:刘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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