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盟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盟委行署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决策部署,围绕公安厅“一门、一窗、一次”改革目标,站在全盟大局中谋划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在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的精准指导与大力支持下,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匠心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转变理念思维、调整窗口结构、整合警力资源、精简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真正解决办事群众“往返跑、审批慢”等问题,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采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样式为“兴安盟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定“两个办法”和“一个公告”(即《兴安盟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公安局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联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启用兴安盟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公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将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将由盟公安局派驻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的警务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担任分中心主任和首席代表负责日常管理。
供稿:警务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赵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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