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小保说保险 | 夯实费用管理、实现共同发展

文摘   2024-10-21 16:03   甘肃  

陇小保说保险


陇小保又和大家见面啦~前两期内容中,小保为大家梳理了人身保险银保业务自律公约的制定标准及意义,对公约中人员管理的制度进行了解读,这一期将为大家分享公约中关于费用管理制度的知识。
在保险工作中,为共同促进银行代理机构代理保险产品市场健康发展,严禁开展恶性价格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银保市场秩序。保险机构须严格遵守总公司审慎合理的银保业务发展规划、预算、政策、费率等指标,合规展业,良性竞争,确保银保业务可持续发展。
保险机构银保业务应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相关法规与制度,据实列支手续费,实现手续费用逐单核算模式,严禁利用财务其他科目的任何费用、任何形式替代手续费支付。
保险机构应在每年3月1日前将本年度委托银行代理机构代理保险产品的合作协议报送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如签署补充协议的应在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协会进行备案登记。
除此之外,我们要特别注意费用管理中着重强调了两个“不得”:
(一)保险机构承诺不得通过其他渠道及方式变相增加银保业务手续费,坚决杜绝虚列费用、“银保小账”、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保险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给予银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各类有价证券,或者报销费用、提供旅游等。
 综上,我们了解到保险机构与银行代理机构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公约条例,做到心中有尺,不踩红线,不越底线。本期的内容就到这里啦,咱们下期再见!


来源: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
责任编辑:王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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