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新增四处交通违法监控,涉及茅店、南塘、田村......

民生   2024-12-21 19:48   江西  

注意啦!

赣县区茅店镇、南塘镇、田村镇

新增四处违反禁止标线的抓拍点位

202511日0时启动抓拍!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研究决定,将在辖区国省道4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增设地点:


1、赣县区323国道114KM+100M茅店镇黄龙村田心组路段

2、赣县区238国道362KM南塘镇石村路段

3、赣县区452省道26KM+620M田村镇上路口路段

  4、赣县区452省道29KM+450M田村镇里目路口路段


二、抓拍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1分。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为宣传公示阶段,2025年1月1日0点正式启用监控设备,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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