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勤县2024年
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
公告
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区党委政法委转发〈区高级人民法院 区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西藏自治区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4〕9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占总额的80%;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占总额的20%。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增强“五个认同”,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4.年满二十八周岁;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6.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把握形势政策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结合我县高海拔地区(4000米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初中文化程度。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
3.其它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它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措勤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
(二)确定候选人范围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1.随机抽选。由措勤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本县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拟选任人民陪审员数的十倍的候选人,若抽中的候选人中有上一届人民陪审员,无特殊情况需要,重新抽选同等名额的候选人替补。
2.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3.组织推荐。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需征得本人同意后,向措勤县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四)征求个人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后,措勤县司法局将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五)确定人选
措勤县司法局将会同县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六)背景审查
对符合选任要求、条件并愿意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进行背景审查,并再次征求本人意见。
(七)拟任公示
措勤县司法局将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措勤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县人民法院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时,提交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议案、人选名单以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九)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措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措勤县人民法院将会同县司法局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
(二)报名地点
措勤县司法局(0897-2612179;15208092226、13618978373)
(三)报名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户口簿(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二村免冠蓝底彩照四张。
经审查、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县级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积极参加推荐,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措勤县司法局
措勤县人民法院
措勤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