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由兰州大学法学院与我所联合举办的第一届“润兰法治论坛”在兰州大学圆满落幕。此次论坛以“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主题,吸引了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的众多专家学者参与,共同探讨司法改革与数字法治领域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轻罪案件比例及轻刑率显著上升。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减轻轻微罪案被告人因“有案底”或“有前科”而长期承担的不利后果,减少社会对立面,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权保障水平。此次论坛的召开,正是对这一重大决策积极响应的具体体现。
本次论坛邀请到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张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王贞会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刘仁琦教授等嘉宾,以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甘肃政法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警察学院和部分律师等奋战在执法、司法一线的法律实务界同仁、在读硕博研究生80余人参加了论坛。
本次论坛开幕式由兰州大学法学院拜荣静教授主持。兰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范宝军,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雪梅教授和我所主任张晓军分别致辞。范宝军副校长深刻阐述了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推动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大意义,并对论坛的顺利举办表示了热烈祝贺。韩雪梅副院长阐述了本次议题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并热烈欢迎各位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同仁出席。张晓军主任则结合我所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丰富实践,展望了论坛对于推动法治进步的积极作用,并表达了对论坛未来持续发展的美好期待。
论坛议程紧凑、内容丰富,共分为三个主题单元展开。第一单元主题报告环节中,郭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对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亟待处理的四大问题予以阐述。提出轻微犯罪和轻罪这个范围应当怎么划分,现在有的未成年人5年以下犯罪记录封存与轻微犯罪记录封存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层级关系,轻微犯罪不起诉,还有没有封存的问题,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是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证明不是犯罪,移送到行政机关,那么行政机关依据什么对其作出撤职或者处分,犯罪重的封存应当比犯罪轻的封存处理更轻,这样的法律体系中法法衔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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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对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重大争议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怎么看待刑法的附随后果、怎么界定轻微罪范围的问题,对比分析前科消灭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同时提出大数据背景下犯罪人遗忘权的问题,亦即封存部分到底是不是行为人的隐私。
王贞会(中国政法大学 诉讼法学院研究院副院长 教授)首先对犯罪记录制度进行阐释,肯定该制度对做好犯罪预防、社会防卫的积极效果。现行的犯罪记录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犯罪记录登记、犯罪记录公开、犯罪记录的引用和评价、犯罪记录封存、查询以及犯罪记录的报告等制度。犯罪记录制度可能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最后依据前面的分析对犯罪记录制度整体构建提出六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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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琦(西北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副院长 教授)认为轻微犯罪记录的封存需要平衡好社会防卫与社会治理的关系、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关系、司法文明与民众期待的关系、规范分流与监督制约的关系、前科消灭与记录封存的关系。应当以宣告刑1年+排除性罪名,及其他人身危险性条件来综合判断成年人轻罪,而微罪类似,以管制拘役+罪名排除+人身危险性进行考量。犯罪记录的封存方式主要有宣判时封存、考验期满依职权封存和依申请封存。
郭玉宏(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从司法实践、惩罚犯罪、社会容忍三个角度分析,认为轻微犯罪记录的封存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助于实现刑法的功能。基于实践中的需求,建议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且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保障封存制度的实现。
第二单元则围绕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价值、理论研究及实务思考等议题展开,曾磊 (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以《轻罪治理视阈下前科消灭的法理反思及制度建构》为题,深入剖析了前科消灭制度在轻罪治理中的法理基础,提出了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框架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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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楠(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唐风玉(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分别从立法价值和理论研究两个维度,对《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价值及构建》和《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理论研究》进行了阐述,为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王鹏(甘肃警察学院 副教授)以《坚持宽严相济 推进中国特色轻罪治理建设》为题,强调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轻罪治理中的重要性,并探讨了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推进轻罪治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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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三级高级检察官)和高海涛(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级高级法官)则分别从理论探索和规范构建、实务思考等角度,对《浅谈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理论探索和规范构建》及《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务思考》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制度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裴延君(中华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 甘肃省律协刑委会主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结合律师工作的实际,提出了《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思考和建议》,为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律师视角的独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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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郑燕,兰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二级高级警长马劲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张瑜,兰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杨芳等多位实务部门的权威专家,也相继登台,发表了见解独到的与谈演讲。他们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深厚的专业素养,为轻罪治理与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深入探讨注入了鲜活的实践元素,进一步拓宽了理论研究的视野,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司法体系提供了宝贵的实务指导与智力支持。
第三单元则聚焦于律师视角下的轻罪封存制度运行机制、司法改革背景下的轻罪治理等前沿问题,安兵(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 教授)提出了《建立律师卷宗封存制度》的议题,这一创新性的建议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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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荣(西北民族大学 讲师)从刑法解释论的角度,对《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刑法解释论分析》进行了深入分析,为制度的法律适用提供了学理上的支持。
赵金荣(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三级高级法官)从审判实践出发,分享了《司法改革背景下轻罪治理的审判思考》,为轻罪治理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齐阳(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金芙蓉(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主任 甘肃省、兰州市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郭志勇(甘肃省合睿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 兰州市律协委员会副主任 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也分别就《对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几点实务思考》、《律师视角下轻罪封存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及《轻罪封存制度之我见》等议题,分享了各自的见解和心得,进一步丰富了会议的内容,促进了思想的碰撞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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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法研所副所长张波,兰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二级高级警长李华晖,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黄云龙,兰州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助理杨小强,兰州市榆中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唐玲,纷纷贡献了他们的宝贵智慧与实战经验。他们的与谈发言,不仅为论坛带来了丰富的实务案例和深刻的问题剖析,更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为轻罪治理与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进一步探索提供了多维度、深层次的思考,极大地丰富了论坛的讨论内容与学术价值。
论坛最后由兰州大学法学院蒋勇副教授进行学术总结。经过深入的交流与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就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实施路径达成了广泛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兰州大学法学院与我所将继续携手合作,推动司法改革与数字法治理论与实务的共同发展进步,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