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这个网红游乐园,违建设施被依法拆除!

民生   2024-11-04 19:01   广东  

连日来

新塘镇铁腕推进河涌“清四乱”工作

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

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

全力推动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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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来源:新塘镇水务办(河长组)、增城区融媒体中心、今日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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