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樟柯在文中表示,自己这两个星期以来,心情沉重复杂,“在《风流一代》定档前一天,网络上开始有盗版流出。电影在上映前流出盗版,对我们犹如晴天霹雳。”
据他透露,已经请了两个维权团队日夜工作,但在互联网面前还是力不从心,“作为导演,我非常纠结。如果第一时间出来呼吁,怕为盗版打了广告。不呼吁,又心有不甘。现在情况仍然没有太大改观,看到网友们还在网上交换盗版资源,有的平台甚至还有人在售卖观影链接,心如刀绞。”
文末,贾樟柯写道:“作为拍电影的人,我有一个卑微的请求。大家如果有条件、有兴趣,《风流一代》的第一次体验还是留给电影院吧。”
公开信息显示,《风流一代》将于11月22日全国公映。影片拍摄始于2001年,拍摄期长达22年。
律师:网上交换盗版资源同样侵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制作电影盗版内容,侵犯了制片人和制片方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制作人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权、删除已复制的盗版内容,赔偿所遭受的损失包括版权许可费、票房经济收入损失。如果行为人具有营利目的,获利达10万以上的,还涉嫌侵犯著作权罪。
售卖盗版电影 有人被判刑!
2021年8月,计算机专业出身的柯某通过爬虫软件,从各大视频网站采集电影、电视剧的网页版播放地址数据,存储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上,并通过技术解析的方式,将存储在服务器上的影视作品转载到其个人运营管理的网站及某影院App上,提供给网民免费观看。
2022年初,一些广告商发现柯某的网站和App的浏览量、下载量都很高,便联系柯某在其网站和App中投放付费广告。截至案发,柯某已上传各类免费电影、电视剧5万余部,收取广告报酬35万余元。
2023年4月4日,福建省明溪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柯某提起公诉。2024年4月20日,法院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