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连续发布了两则对光伏行业具有深远影响的通知,分别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该通知明确提出了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并确保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提出了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体系的目标,并要求各地区不得强制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注册公司、设立子公司或进行产业配套等作为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相关业务、享受相关补贴的前提条件。这一规定对于光伏行业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改委连续发布的这两则通知对于光伏行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它们不仅为光伏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有力的保障,还为其创造了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原文如下: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责任编辑:阿越
校对:菠萝包
审核: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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