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公布了一则民事裁定书。
文件显示,2024年12月23日,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光伏”)管理人向昆明中院提出申请,称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已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最后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终结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昆明中院认为,管理人提请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予以准许终结天达光伏破产程序,其裁定即日起生效。
云南天达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法人代表为王琨,注册资本为20,7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发电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工程安装、技术咨询服务;经营电子产品等其他业务。
资料显示,天达光伏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控股股东为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光电”)。北方光电为国资委投资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责任编辑:菠萝包
校对:阿越
审核:老张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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