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之声 | 省级优秀改革案例①:深化环评审批增值服务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政务   2024-12-31 19:52   浙江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优秀改革案例征集和评审工作,共遴选出助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且成效明显的省级优秀改革案例6个、地市优秀改革案例11个。特在“改革之声”专栏刊发优秀改革案例经验做法,供各地互相学习借鉴。





深化环评审批增值服务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一、改革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省政府也提出要力争成为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最少、速度最快的省份。环评审批是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中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事项,环评领域营商环境好坏直接影响投资主体活力、影响经济发展成色。但在日常工作中,部分建设项目存在审批时间长、管理碎片化、中介择优难等痛点堵点,亟须通过改革来提升管理效能。



二、改革目标


通过缩小编制范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数字赋能、规范中介服务等措施,破解项目审批时间长、管理碎片化、中介择优难等痛点堵点问题,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改革举措与成效


(一)
环评事项方面,着力缩小编制范围
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项目无需环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城市道路等五类项目免于环评备案管理,仅原辅料和产品发生变化而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未超过原环评的生物药品制造及其研发中试项目,无需重新办理环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环评报告编制时间平均缩减65%,编制费用降低55%。   
(二)
管理模式方面,着力提高服务效能
在全国率先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多评合一”“打捆审批”等改革,改革区域内报告书项目简化为报告表、报告表项目简化为登记表,同一项目涉及陆域、海洋、辐射环评、入海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多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允许编制一本环评报告,出具一个批文。对处于园区内同一类型的小微企业项目,允许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具体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开展工业园区“评证合一”试点,园区内部分报告表类项目不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直接核发排污许可证。“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于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持续优化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市级审批为主的制度,减少审批层级,同时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4。
(三)
审批服务方面,着力提升管理时效
建立部省会商、部门联动、提前介入、专人跟踪服务机制,高效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环评审批代办服务,审批环节涉及相关政府部门、内部处室及评估机构的事项,均由审批处室负责联系落实,切实解决企业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改革,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提高效率,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杭州市开展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全国试点,预计每个项目可节省报告表编制时间20天,节约相关费用1万元以上。建立环评管理“领跑者”制度,对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从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评至出具环评批文所需总时长进行考核,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
数字赋能方面,着力迭代“浙里环评”
围绕准入把关和惠企便民两大目标,建设“浙里环评”数字应用场景,构建准入要素总览图和环境准入一键查、项目环评一站服、环评中介一目览、排污许可一证管“一图四场景”。环境准入一键查方便企业自主研判项目选址是否可行,避免前期决策失误。项目环评一站服方便企业全程掌握项目环评进展、及时预警减少“未批先建”违法风险。环评中介一目览方便企业择优选择环评中介机构。排污许可一证管及时预警防止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
(五)
中介管理方面,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印发实施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环评评审专家、技术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保障环评中介市场规范有序,切实发挥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和环评专家支撑服务作用。印发《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完成在浙从业267家环评单位2023年度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国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诚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内审程序,季度开展环评报告质量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处罚,对环评编制数量异常的环评工程师及其从业单位编制的环评文件开展靶向复核。



四、推广应用情况


我省环评改革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工作简报》专题刊载《发挥“浙里环评”场景数字赋能作用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做法经验,要求全国各地学习借鉴复制推广。相关应用在《数字化改革》上全省转发,并入选全省数字政府优秀应用案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我省牵头编制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纳入国家组织的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并在央视新闻等权威媒体广泛宣传。

End



热点推荐:





我省第一批“无废集团”“无废商业街区(商圈)”重点培育名单公布!


浙江省4个入选!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名单公布

浙江首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公布!


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环评处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陈利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

浙江生态环境
美丽浙江 共建共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