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1号楼,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北京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本市体育类社会组织行业管理、对外交流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全民健身及相关赛事活动;指导各区体育总会开展业务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会工作部社会组织党建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二)协会工作部党务纪检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三)合作和应急工作部综合协调岗位1人(管理岗位9级)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体育事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社会人员(40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止(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表右上角插入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本人签字栏内须本人签字);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照片或扫描件;
(4)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如有)的照片或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
(6)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3.报名方式:将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hitizong@sina.com,压缩文件包及电子邮件主题均以“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命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准予参加笔试。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复查流程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
到应聘人员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核实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体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要求在30天内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试用期考核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聘用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及时办理档案关系调入手续。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55533361
1.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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