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市体育局所属体育设施的管理、利用和资源整合等事务性工作,单位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31号院。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法务部:法务综合岗1人(9级管理岗)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和2023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留学生要求为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未落实工作单位、回国后未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受过学校或院系处分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10:00-11:00,下午15:00-16:00。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块玉南街31号院,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材料:
1.《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表内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或打印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白底),“本人承诺”栏内须本人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
6.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请以证明方式体现。
(三)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发布通知,准予参加笔试(详情见北京市体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招考招聘栏目)。未按规定要求填写《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材料提供不全,不予审核通过。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考生的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在北京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五)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六)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八)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仅限于复查本人成绩。
(九)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十)考察: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十一)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体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和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二)试用期: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我中心在30天内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714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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