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党员干部: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构建了国家政治架构与基本制度体系,明确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边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幸福安康的稳固基石。
弘扬宪法精神是党员干部推动学校发展的使命所系。我们要深刻领会宪法精神的实质内涵,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坚决捍卫,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增强法律意识是党员干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重中之重。我们要主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持续更新法治知识储备,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以法治力量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
争做守法先锋是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塑造良好形象的关键彰显。我们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等,以实际行动展现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党员干部是时代先锋。值此国家宪法日,让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勇于争做守法先锋,为全力构建法治校园、助力建设法治社会不懈拼搏、奋勇前行!
制作:刘志刚
责编:付金金
审核: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