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专栏】《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问答(一)

政务   2025-01-13 16:56   甘肃  



《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学习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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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什么时间施行?

《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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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几章几条?

《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七章五十六条,七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要素环境、第五章法治环境、第六章监督保障、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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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中规定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重点是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减少审批、优化监管、强化服务、降低成本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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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中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规定是什么?

《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营商环境建设部门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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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中对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规定是什么?

省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以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引导和督促市(州)、县(市、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其负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营商环境评价中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不得冒用国家机关名义开展评价或者发布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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