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了!沧州竟真有“挂羊头卖鸭肉”的!

时事   2025-01-11 21:40   河北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31日作出的“献市监处罚〔2024〕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4月3日,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线索移送函(沧市监执转函(2024)178号),称献县伊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甄选小肥牛(牛肉卷)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9日和甄选小肥羊(羊肉卷)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检出鸭源性成分的有关问题,随函附有两份检验报告,2024年4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书,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献县伊润肉类食品厂处以罚款6.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挂羊头卖鸭肉,食品安全不容践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引起了广泛关注。献县伊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甄选小肥牛和甄选小肥羊卷,竟被检出鸭源性成分,这种挂羊头卖鸭肉的行为,实在令人愤慨。


食品安全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者购买牛肉卷、羊肉卷,是基于对产品的信任,希望吃到的是真材实料的牛羊肉。然而,献县伊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消费者的信任,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当消费者满心期待地准备享受美味的牛羊肉时,却发现吃到的可能是鸭肉,这种欺骗行为不仅让消费者的味蕾受到了伤害,更让他们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不满和担忧。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短视和不负责任的。企业的信誉和口碑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而诚信经营则是赢得信誉和口碑的关键。献县伊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为了追求一时的利益,不惜以次充好,这种行为虽然可能在短期内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从长远来看,它必将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导致市场份额的下降,最终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个没有诚信的企业,注定是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


此外,这种挂羊头卖鸭肉的行为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应该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而献县伊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的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对其他诚信经营的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压力,也破坏了整个市场的诚信氛围,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值得庆幸的是,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介入,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的决心。然而,要彻底杜绝这种挂羊头卖鸭肉的行为,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食品安全无小事,挂羊头卖鸭肉的行为绝不能容忍。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此处插入第一张漫画:一个肉店门口挂着羊头,店主正在把鸭肉往羊肉卷里掺,旁边的顾客一脸惊讶和愤怒。]


[此处插入第二张漫画: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挂羊头卖鸭肉的店铺进行查处,店主一脸懊悔。]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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