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公司私排污水污染坑塘近百亩?回复来了

时事   2025-01-08 23:18   河北  

百姓述求:


孟村回族自治县刘石桥科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屠宰污水大量排入我地中,多次像上级反应无人受理。并且该公司私设排污暗管,排入坑塘内,水体已发黑发臭,里面存有大量猪毛,使周围耕地无法灌溉,污染坑塘近百亩。希望有关领导依法依规办理。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孟村县分局:


接到问题反映,市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支队会同孟村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7日起,多次接到12345信访举报管理平台及市生态环境局、县信访局等转办,反映“孟村县新县镇刘石桥村内屠宰场环境污染”的举报问题。孟村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多次组织执法人员联合新县镇环保所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处情况也多次对举报人进行了反馈。经查,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县镇刘石桥村东有一家屠宰公司,公司全称:孟村回族自治县科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秀平,统一社会代码:9113093005265951XQ,厂区东侧为企业,西侧为果园,南侧空地,北侧为村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沧孟环表【2013】27号,2013年10月17日审批。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093005265951XQ001Z ,有限期2020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1日。主要产品生猪,主要生产设备为放血自动生产线1套,主传动装置1套,涨紧装置1套,回转装置3套,立式洗猪机1台,机械卸猪机1台,300型液压刨毛机1台白条提升机1台,白内脏滑槽1台,红内脏滑槽1台,白条下降机1台,白条接受台1台,断轨器2套,麻电器1台等。生产工艺流程为生猪-宰前处理-宰前检验-称重冲淋-麻电击晕-宰杀放血-热烫褪毛-下头-冲洗-去尾去蹄-开膛净膛-劈半-冲洗-检验-修整-分割。 
二、关于科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屠宰污水大量排入举报人地中问题 2024年9月28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孟村县分局首次接到此情况举报,并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联合新县镇环保所人员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检查,孟村回族自治县科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有污水排至举报人地里行为,排查厂区周边及生产车间未发现有外排污口,再之后的多次现场检查中,均未发现该屠宰厂有污水大量排入举报人地中行为,此情况举报不属实。 
三、关于多次举报没有受理问题 孟村县分局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于2024年9月28日、10月4、8、16、22、23、29、31日,11月18、20日及12月17日、2025年1月3日等,联合新县镇政府多次现场排查,孟村回族自治县科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周边均未发现有外排污口,未发现有排放至举报人地中污水行为。其设有小型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为:综合废水-机械格栅-调节池-隔油池-集水井-综合气浮机-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检测池-达标排放。经查,该屠宰场2024上半年用水200方左右,废水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厂区地面冲洗、活猪冲洗及果园浇灌、蓄池养鱼等,循环利用不外排。2024年10月中旬,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屠宰厂沉降池废水及处理后废水养鱼池水样进行检测,编号CZKY检【2024】第09014号,检测结果均不超标。排查结果也多次以电话、面谈、书面等方式进行了反馈,“无人受理”举报情况不属实。
四、关于屠宰场私设排污暗管,排入坑塘内污染问题 为彻底查明举报人反映的私设管道偷排问题,孟村县分局对厂区周边多次进行了扩面积扩深度挖掘排查。经查,举报人所述的排污管道,一是屠宰厂搭建围挡的废水过滤池废水流向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的管道,非外排、偷排排污口。二是屠宰厂西南500米方向原旧养殖厂粪水进沼气池管道,该管道路经举报人土地西侧,管道破碎后未发现排水情况,已于2015年废弃。未发现该业污水私设暗管偷排至坑塘问题,举报不属实。
五、关于坑塘水体已发黑发臭,里面存有大量猪毛,使周围耕地无法灌溉,“污染百亩坑塘”问题 孟村县分局多次联合新县镇政府进行排查,未发现孟村回族自治县科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向周围坑塘排污行为。举报中反映的“坑塘”,距屠宰厂南约600多米,坑塘南侧为乡路,西、北侧为耕地,均未发现有企业排污口,未发现屠宰厂至“坑塘”的排污管道,东侧有盐山境内养牛厂设置的排水口。经盐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调查,该养殖场全称为盐山县益旺养殖场,位于韩集镇张窑村沧乐线西侧,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县镇刘石桥村一污染坑塘东侧。该养殖场养牛150头,场内牛棚一万平方米,现场设备有铡草机一套。该养殖场无养殖废水产生,厂区西侧有两处雨水收集排放口通向该坑塘,无养殖废水排放,经盐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协调,该养殖场雨水排放口已封堵。综上,关于孟村回族自治县刘石桥村坑塘污染与该养殖场雨水排口无关。经新县镇反馈,“坑塘”是2020年县政府对刘石桥东老砖场进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导致刘石桥村东部分地势低洼存有雨水,新县镇政府已进行整改,目前整改正在推进中。2025年1月3日,孟村县分局再次现场核查,因正处寒冬季节,该“坑塘”水面已冷冻成层,经执法人员破冰取水样,未发现水体有大量猪毛情况,举报不属实。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所有问题情况均不属实。
六、下一步措施 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来源:今日渤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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