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4年8月19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对宾馆酒店执法检查时,发现一酒店擅自截传、解扰广播电视信号,利用解析设备,将联通IPTV信号调制成多套节目组成的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到112个客房电视端,可以接收CCTV1综合、CCTV2财经等36套国内电视节目。客房电视主要用于住宿客人收视电视节目,属于增值服务,没有单独收取费用,未产生营业收入,确认为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擅自截传、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行为,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广播电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0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设备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不得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出租、转让频率、频段,擅自变更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技术参数的;
(二)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擅自播放自办节目、插播广告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利用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播放节目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选址、设计、施工、安装的;
(七)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的。
供稿丨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编辑丨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