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汤某驾驶机动车在驶出小区出入口道闸栏杆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急忙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车辆尾部被栏杆砸到。于是立即联系了物业,物业却表示损失是汤某造成的,让他报警处理,后汤某认为事情不大,又工作繁忙,便没有处理。
今年6月,汤某在缴物业费的时候,提到车辆被砸一事,要求抵扣部分物业费,但物业没有同意。后汤某花费600元修车,并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蔡红虹在拿到卷宗后,本着“小案不小办 小事不小看”的原则,到现场察看,并对监控视频进行反复观看、推敲,精确到车辆过杆、停留以及事故发生后道闸栏杆细节状态情况的每一秒。
视频经过加速处理
汤某在经过小区出入口道闸时未能低速行驶,而是在即将完全驶离道闸口时突然刹车停留,对车辆砸损的后果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判决原告自负40%责任、被告承担60%责任,判决生效后,在法官督促下,物业公司将赔偿款支付完毕。
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一级法官
住宅小区出入口安装自动道闸目的是为了规范管理,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保护业主财产和人身安全。如果物业服务人没有尽到其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物业服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认真履行其物业管理服务职责,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小区业主在进出小区门口的道闸栏杆时,也应减速慢行,切勿停留或者跟车进出,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来源:经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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