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通报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一些地方市县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侵占耕地、非法批地、违法征地、违法采矿等问题仍有发生,其中涉及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百色市西林县等5地。10月24日,12个地市和2个县级市(区)被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约谈,其中包括广西百色市。
广西这5地违法违规问题被自然资源部通报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切实保护耕地,加强生态保护,坚决整改纠正违法违规问题,自然资源部决定集中公开通报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其中涉及广西的有“大棚房”问题、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问题、违法采矿问题、整改不力及弄虚作假问题。详情如下:
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政府“大棚房”问题整改弄虚作假,纵容违法问题延续。
2022年9月起,桂林市灵川县浩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已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用途,违法占用灵川县大圩镇嵅村土地6.94亩(耕地3.76亩)建设汽车修理厂和瓷砖销售店。2022年11月,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发现上述用地存在“大棚房”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23年4月向县政府书面报告。灵川县政府要求大圩镇政府组织整改。整改过程中,大圩镇政府在明知该设施农业用地实际用于非农建设、经营且存在“大棚房”问题的情况下,直接套用原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批复文号和日期,违规将原备案面积5.71亩(耕地2.92亩)改为6.94亩(耕地3.76亩),将原备案养殖设施用地用途改为农产品仓库用地用途,弄虚作假组织整改,农地“非农化”“大棚房”问题实际并未整改。2024年5月督察实地核查时,现场仍为汽车修理厂和瓷砖销售店。
灵川县政府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主体责任不到位。大圩镇政府法纪意识淡薄,整改责任不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虚假出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文件。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对该项目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县自然资源局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核、上图入库把关不严。
截至2024年6月,灵川县政府已组织整改,恢复种植条件。
资料图。
百色市西林县广西西林华辰矿业有限公司侵占生态保护红线修建矿山道路、违法采矿问题。
广西西林华辰矿业有限公司自2022年3月起,特别是2022年10月“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后,持续在百色市西林县那佐乡平别村侵占生态保护红线90.07亩(涉及重点公益林29.2亩)修建矿山道路、违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4.42万吨。2023年5月,西林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采矿问题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消除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截至2024年5月督察实地核查时,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破坏重点公益林地等问题尚未立案查处。
西林县政府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统筹不力。县自然资源局对严格国土空间用途实施监督不到位,未及时有效制止、查处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违法问题;县林业局对生态保护红线内重点公益林地的保护和日常巡查等职责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查处破坏重点公益林地等问题。
柳州市融安县对泗顶镇宝山长期存在的违法采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融安县泗顶镇泗顶村宝山(地名)长期存在违法露天盗采石灰岩矿问题,特别是2019年以来开采面积持续扩大,造成植被破坏、山体破损,涉及面积189亩,违法开采矿石约50万吨。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发现的3次盗采行为仅进行了制止和驱离,均未查处。截至2024年5月督察实地核查时,现场仍有采矿设备、开采出的矿石。
融安县政府、泗顶镇政府及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落实矿产资源保护责任不到位,对违法采矿问题监管不力,导致违法采矿问题持续存在;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不严、制止查处不力,未有效制止违法采矿行为。
资料图。
来宾市兴宾区在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中弄虚作假。
2021年11月,广西连翔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负责开展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工程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举证核实工作中,弄虚作假将4个实地种植桉树的28.18亩非耕地地块作为该项目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在提交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举证材料时,用种植水稻、甘蔗等农作物的其他地块照片掩盖实地种植桉树的事实。2022年12月,该补划方案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2024年5月督察实地核查时,上述4个地块实地种植桉树,树龄超过4年。
兴宾区政府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职责要求,在项目审查过程中层层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单位弄虚作假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北流市在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中弄虚作假。
2023年7月,玉林市自然资源规划测绘信息院在负责开展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举证核实工作中,弄虚作假将4个实地为园地、林地等非耕地地块(玉州区3个地块、北流市1个地块)作为该项目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在提交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举证材料时,用种植水稻的其他地块照片掩盖实地为非耕地的事实。2023年8月,该补划方案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2024年5月督察实地核查时,上述4个地块中有20.12亩为非耕地。
玉州区、北流市政府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及玉州区、北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职责要求,在项目审查过程中层层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单位弄虚作假问题。
资料图。
百色市被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约谈
资料图。
广西头条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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