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拱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文摘   2024-12-26 17:40   浙江  


12月25日

杭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拱墅区于12月26日12时起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2024〕4号)相关要求,12月26日-27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跨区域传输影响,我省PM2.5污染过程将进一步加重,预计较长时间达到中度污染,短时重度。根据《杭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和《拱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于12月26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拱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落实相关应急减排措施,每日16时前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拱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这份建议请收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以及特异体质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或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运动;


2. 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 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排污单位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2.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原地怠速运行和尾气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1. 列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相关企业实施应急减排措施。

2.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工地、码头堆场等场所做好物料覆盖。

3.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增加保洁力度和洒水频次,原则上应做到重点道路保持微湿、无扬尘。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4. 增加对施工场地、重型燃油车、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来源 | 拱墅发布

编辑 | 夏凤英

一审 | 周晟亮

二审 | 周莉

签发 | 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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