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
杭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拱墅区于12月26日12时起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2024〕4号)相关要求,12月26日-27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和跨区域传输影响,我省PM2.5污染过程将进一步加重,预计较长时间达到中度污染,短时重度。根据《杭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和《拱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于12月26日12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拱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落实相关应急减排措施,每日16时前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拱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2.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工地、码头堆场等场所做好物料覆盖。
3.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增加保洁力度和洒水频次,原则上应做到重点道路保持微湿、无扬尘。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4. 增加对施工场地、重型燃油车、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
来源 | 拱墅发布
编辑 | 夏凤英
一审 | 周晟亮
二审 | 周莉
签发 | 方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