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产子,医院主任医师参与买卖婴儿,却“社会危害性小”免除刑罚?

乐活   2025-01-02 17:00   北京  
山西省大同市,又出事了。
据央视报道,大同市第一医院产科主任医师王某青,涉嫌介绍婴儿买卖。她不但曾参与介绍婴儿买卖双方认识,还让买方用自己身份信息帮卖方、15岁女孩产妇住院生产。
检方不起诉决定书显示,事后,买方抱走婴儿,支付68000元,卖方母亲通过中间人收款41000元。
由此可知,中间人获利27000元。
王某青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由于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明显,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这桩买卖婴儿事件是如何败露的呢?
据悉,是警方调查15岁女孩前男友杀人案时发现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案件,如果不是警方顺藤摸瓜,那么王某青的犯罪行为,因为非常隐蔽,恐怕很难被发现。
况且,这一买卖婴儿事件,看上去没有受害人,只有共同获利的三方:买方如愿得到了孩子,卖方顺利拿到钱款,中间人得到丰厚的好处费,皆大欢喜。
事实上,这件事,危害极大。
一个女孩15岁产子,那就意味着她是14岁怀孕的,至于怀孕时是否已经年满14周岁,我们尚且不得而知。
可是作为一名医生,王某青明知道这背后可能会有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却不报告、不检举,反倒做起了“好人”,帮人买卖起婴儿来,这即便不构成犯罪,但是在道德良心上肯定是站不住脚的,是残缺的。
如今,大同市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们还需要关心的事,这究竟是偶发事件,还是冰山一角。
公开资料显示,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同时也是大同市妇产医院、大同市儿童医院,其产科为山西省重点学科,是山西省全省规模最大的产科体系,年分娩量达1.27万名,占大同市分娩量的40%。
另外,据《南风窗》报道,2024年11月初,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接到爆料,“山西省大同市妇幼医院产科4楼保洁王某云多次参与倒卖婴儿,从中获利。”
王某云自己和他人聊天时亲口承认,长期以来参与此事,“10月份介绍了两个婴儿”。
由此可见,在大同第一人民医院,不但婴儿买卖并不罕见,而且参与其中的人不认为自己是在作恶,反倒认为是在“做好事”。
当以救死扶伤为宗旨的医院工作人员参与到婴儿买卖中,这事不但非常隐蔽难以发现,更是危害无穷,当地真得好好查查了。
另据报道,2022年12月,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周湘向产妇及家属隐瞒“双胞胎”真相,计划生产后秘密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被判拐卖儿童罪,判处周湘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7万元。
如何防范医院医生利用职务之便犯罪,是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的事。

小题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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