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昌宁县检察院以“三个聚焦”书写“检护民生”答卷

政务   2024-12-06 14:49   云南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本”。2024年以来,昌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积极践行“三个善于”、突出“三个聚焦”,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聚焦突出问题,置顶民生关切、

兜底民生底线

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成立专案组,对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11·05”专案60余人依法作出批捕和起诉决定,精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基层开展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防诈意识和能力。加大食品药品领域办案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针对不法分子利用氰化物盗窃、生产、销售毒狗肉的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履行民事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力度。围绕耕地保护,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积极参与省检察院“澜沧江小湾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助力澜沧江河畅水清;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行政单位促成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标段复工建设;开展红火蚁防控专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行政单位对辖区外来物种红火蚁入侵情况开展联合整治,守牢生态安全。


聚焦重点领域,提升民生温度、

增进民生福祉

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检察监督。针对金融领域虚假诉讼行为,积极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力护航金融安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结合群众关心关切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开展瓶装液化气销售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对辖区21家瓶装液化气门市的违法情形进行整治,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处罚4万元,依法报废问题气瓶1350只;开展游泳场馆安全生产专项监督,针对2家游泳场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违法情形,督促行政单位进行整改。


聚焦重点人群,加强权利救济、

深化权益保障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护“未”成长。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做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开展帮教31人次、家庭教育指导14人次,关注涉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附条件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6人;联合公安机关为3名事实领养儿童解决“落不了户、上不了学”的困难,并向其中1名家庭困难儿童发放救助金1万元;督促纠正民事执行案件中对2名未成年人违法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反映出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到位以及对未成年人文身监管不到位的情形,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实施整改;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拍摄的微电影《溯·光》入选全省第二季度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加强妇女权益保障,为“她”撑伞。依法惩治性侵、侮辱、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024年以来批准逮捕10件10人,起诉10件10人;全面关注女性维权,办好冒名、虚假婚姻登记案件,2024年以来办理相关案件8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为7名妇女解决了错误婚姻登记带来的困扰;对6名困境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8万元。




昌宁县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期 号丨总912期(2024年第123期)

文 字丨代应孔

图 片丨李莲花

初 审丨潘晓圆

复 审丨鲁   娟

终 审丨张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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