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司法救助“救”在群众身边,“救”在群众心坎

政务   2024-11-27 14:51   云南  

近年来,昌宁县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检·茶同行者”团队,以矛盾纠纷化解为导向,将司法救助作为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载体,为困难群众撑起“暖心伞”,让国家司法救助真正“救”在群众身边,“救”在群众心坎。



数据赋能

主动深挖救助线索

转变理念,改变办案模式,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为支撑,定期智能化筛查救助线索,弥补传统办案模式带来的“线索发现难,线索发现慢,线索遗漏”问题,真正做到主动挖掘线索、深度挖掘线索、全面挖掘线索。2024年,通过应用国家司法救助模型,经数据比对筛查、及时发现救助线索3条,救助案件3件。



门救助

实现救助“零距离”

办理司法案件过程中通过“一案三上门”服务充分诠释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急解困”作用,一上门告知政策、听取意见并调取相应证明材料,二上门宣布救助决定,三上门发放救助金,让困难群众无需到检察机关即可获得救助,避免困难群众多次往返带来的不便。目前,司法救助案件已基本实现上门救助全覆盖,完成让困难群众“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实现了司法救助“零距离”,打通了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


联合救助

画出救助同心圆

牵头会签《关于建立完善昌宁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运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措施,实现救助线索最大化,逐步构建“1+N”救助模式,坚持多方联动,携手社会救助部门共绘救助“同心圆”,共施救助“良策”,杜绝“一救了之”,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提升救助帮扶力度。2024年向社会救助部门移送线索5条,5名困难群众均受到纳入重点监测、提高社会救助额度、纳入残疾评定等不同程度的帮扶。



定期回访

延伸服务更延伸温情

定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回访工作,通过延伸服务加强对被救助对象的跟踪、了解,巩固司法救助成果,做实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确保被救助对象家庭生活有效改善,多元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将困难、矛盾化解在当地。通过“司法救助+定期回访”,让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走细,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情。


昌宁县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期 号丨总908期(2024年第119期)

文 字丨祁火青 罗  丹

初 审丨潘晓圆

复 审丨鲁   娟

终 审丨张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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