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昌宁县检察院“溯·光”检察官普法团队,在昌宁县卡斯镇开展的“利剑护蕾”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行动中,为80余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了一堂题为“拒绝帮信,做最好的自己”的法治课。
活动伊始,面对未成年人眼中“你是谁?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的好奇,检察官播放了昌宁县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溯·光》。借此,未成年人直观地了解了检察院的职能,检察官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同时对犯罪行为及其后果有了初步的认识。随后,检察官开始了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专题讲授。首先,检察官指出电信网络诈骗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高发、频发的内在联系,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深入分析了未成年人易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原因,如缺乏法律意识、受经济诱惑、家庭监管缺失、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等,这些因素导致未成年人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比例上升并呈低龄化趋势,并且结合“跑分”“手机口”、出售银行卡及手机卡等4个真实案例,让未成年人清晰地了解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及法律后果。接着,检察官重点强调了犯罪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包括就业困难、对人生轨迹的改变以及给家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从未成年人自身和家长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应预防措施。
最后,检察官真挚寄语:“亲爱的未成年人朋友们,即便你们初中毕业就不再求学,或者曾走偏,你们的人生依旧充满无限可能。生活没有说明书,难免迷茫犯错,但请记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检察机关会一直在你们身后,用法律之光照亮你们前行的路。请相信,徇法而行,定能闪耀,成为最好的自己。”
“今天,检察官通过通俗易懂地讲解、真实案例以及互动,让未成年人认识到‘法律不只是约束,更是引导’,促使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卡斯镇组织委员王晶晶这样说道。据悉,今年来昌宁县检察院“溯·光”检察官普法团队已累计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普法34场次,受众2万余人,持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昌宁县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期 号丨总905期(2024年第116期)
文 字丨杨亚林
图 片丨段 书
初 审丨潘晓圆
复 审丨鲁 娟
终 审丨张艳竹
这是昌宁检察向您推荐的第1540篇文章
该篇是今年的第16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