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缜密分析、细致研判,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该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戴某锐于2024年11月21日在永修县江西银行、工商银行帮助犯罪分子取现13000元。经循线深挖,戴某智、熊某分别在同日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取现40000元、20000元。获悉该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并于11月25日成功将三人抓获。
经审讯,戴某锐、戴某智、熊某均如实供述其在明知卡内资金是上游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然帮助犯罪分子取现的犯罪事实。
目前,戴某锐、戴某智、熊某均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我局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
不法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会雇佣人员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甚至会以做任务、刷单换取报酬的名义吸引人员参与,要求参与者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将违法犯罪资金“洗白”,其实就是充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洗钱的“工具人”,实质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该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请广大群众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签发:杜鹃/核稿:彭晓琴
法制审核:李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