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特林”喷射氦气球!李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时事
2025-01-11 16:52
北京
2025年1月1日零点,在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跨年夜的现场,当天,近9万市民和游客自发聚集在这里迎接新年。就在倒计时结束,大家放飞气球祈福的过程中,人群中的一名男子突然点燃了手中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于晓峰介绍:“当时我在平海路点位执勤,这时天空中气球是最密集的。周围群众已经起了不小的恐慌,有弯腰躲避的,有大声尖叫的,我甚至看到烟花火星掉落在群众的衣物上。我就赶紧疏散人群,同时呵斥对方,但是对方也不以为然,我第一时间对该男子进行了控制。”由于处置及时,现场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经过审讯,民警得知该男子姓李,22岁,是外省籍无业人员。当天,他携带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花,邀请朋友一起到湖滨步行街跨年。为寻求刺激,博人眼球,刻意在倒计时结束后,当众燃放。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湖滨派出所副所长高逸伦介绍:“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杭州上城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调查发现,当事人李某之所以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因为活动现场放飞的数万只气球是氦气气球。如果这些气球里面是氢气等可燃气体,一遇到火源后果不堪设想。法律专家表示,李某首先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在大型集会的会场燃放烟花,很有可能引发踩踏、伤人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其次有可能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外,专家表示,在我国涉及烟花的领域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包括烟花的运输、携带,在大型公共场合燃放,都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