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对省“1650”产业体系“筑峰强链”重点企业服务,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现就组织我省“筑峰强链”重点企业申报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下放范围及原则
(一)面向“筑峰强链”准链主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企业自愿申报。央企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下放职称评审权包括中级评审和高级评审两个层级。按照“省市联动、分级管理”推进实施。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信厅负责推动实施,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及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组建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工信局负责推动落实。
(三)下放评审专业类别以工程系列为主(附件1),企业也可结合自身主要业务提出新的专业类别。
二、
自主评审申报条件
(一)企业实力要求
企业应入选省“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库,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优先入选:建有国家级平台、承担国家级重大工程或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建有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承担省级重大工程、省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二)专家库要求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企业自主评审职称,应以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组建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总人数不少于25人)。高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本企业须有工程系列高级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
(三)人才管理要求
企业内部应建有职称与薪酬制度挂钩、职称与岗位聘(任)用挂钩等人才评价与使用的衔接机制。
三、
申报工作程序
(一)企业提交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书面申请报告。
(二)各设区市工信局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并汇总申报信息, 会商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将申请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的企业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省工信厅职称办。
(三)省工信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下放“筑峰强 链”重点企业职称评审权试点工作方案,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的企业名单。
四、
申报材料要求
(一)应提交申请开展自主职称评审的书面报告。
(二)填报《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相关附件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1.企业发展实力方面提交建有国家级平台、承担国家级重大工程或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或建有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或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承担省级重大工程或省级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人才状况方面提交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及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高层次人才入选证明等。
3.企业内部建有的人才激励机制方面的相关材料。
五、
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请申报企业于11月12日(周二)下午四点前将申请开展自主职称评审的书面报告、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和相关附件佐证材料送至以下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903办公室,联系方式:68750997。
附件:
1.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类别
2.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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