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 | 学生骑行安全(三) | 未成年人不按规定骑行,危险又违法!

政务   2024-07-27 08:01   湖南  

暑假期间

孩子们有了更多的自由时间

但与此同时

未成年人安全意识的淡薄

应急处置能力的缺乏

却可能让他们陷入危险的境地

正值暑期,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株洲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曝光三起未成年人不按规定骑行的违法案例!

案例一

7月12日,秦某驾驶电动摩托车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在芦淞路与石宋路交叉口被交警查获,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此时驾驶人显得有些慌张,经民警询问得知,该驾驶人14周岁,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且没有悬挂相关车牌,属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未成年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556元的处罚。


案例二

7月13日晚,欧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石宋西路与王塔冲路口时,交警依法对其进行排查,得知该驾驶人今年16周岁,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且没有悬挂相关车牌。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未成年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并处罚款556元的处罚。


案例三

7月16日下午18时,芦淞交警在建设中路与纺织路口执勤过程中,遇到两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14岁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执勤交警立即将其车辆推行至路边安全地带,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后询问其监护人电话,后经跟监护人联系,让其监护人将车辆与小孩一起带回家。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交警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需年满18周岁,且需要考取相应车型的驾驶证。

希望广大家长叮嘱好、看管好、教育好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注意安全,文明出行,平安归家!


来源:芦淞大队

编辑:毛雅妮

编审:张人允

审核:龙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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