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过暑假
交通安全不能“放假”
暑期交通安全更不容忽视
我们整理了近期几个
涉及少年儿童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家长和孩子都能引起重视
惊险!7岁男孩被电动四轮车撞伤
6月18日,潘某驾驶无号牌的电动四轮车由炎陵县星潮村方向往九龙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S205线59km+600m希望小学门口路段时,将突然加速横穿马路的一名7岁小孩黄某撞伤,幸好无生命危险。
交警提醒:
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再直行通过;车辆行经学校或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做好停车让行的准备。
12岁男孩骑电单车撞上逆停小车
危险又违法
7月3日,12岁男孩何某驾驶牌照为株洲500****共享电单车(搭载一名同学)撞到谭某逆向停放在大匠蛙门口路段牌照为湘A****8的小型轿车车尾,造成车辆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共享电单车只允许一人骑行,骑行时要靠右行、不闯红灯、不逆行等,还要正确佩戴头盔哦!车辆如需停放,请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或停车场。
11岁小孩骑自行车横过马路被撞
庆幸只是皮外擦伤
7月8日,系某驾驶浙B****5小型轿车沿神农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至广和丰酒店路口时,与骑行自行车横过马路的11岁小孩万某相撞,造成小孩皮外擦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横过马路时应当下车推行;驾车通过路口或人行横道时,应提前减速慢行,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以上交通事故触目惊心
家长和孩子一定要多加防范
知危险 会避险
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驾驶员朋友要注意观察、谨慎驾驶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审核:龙百惠
微信公众号|株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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