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驾驶营运车辆还敢酒驾?自毁职业生涯!

政务   2024-09-20 17:32   湖南  

酒后驾车是驾驶人的大忌

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

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

但这两位驾驶人侥幸开车载客

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

结果自毁职业生涯!

凌晨喝了酒 夜班开出租车被查

8月10日,文某饮酒后驾驶车牌为湘BY18**的小型出租汽车至先锋路口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3mg/100ml,文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文某所驾驶的机动车为出租客运汽车,属于营运车辆。

据文某交代,他当日凌晨一时在朋友家里喝了约四两自制药酒,早晨8时许,他打车回到家中,又喝了一两水酒。休息到下午五时,他就驾驶湘BY18**的出租车出门跑车拉客。晚八时许,他在石峰区建设北路化工厂附近载两名乘客往芦淞区行驶,至先锋路口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交警依法对其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晚餐喝酒 凌晨驾驶网约车被查

7月25日凌晨,石峰交警在石峰区响田东路的先锋桥匝道至北站路口路段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白色小车的驾驶员接受交警检查时,被检测出呼气酒精含量为44mg/100ml。
据了解,24日晚六时许,胡某在和朋友吃晚饭,席间喝了两瓶啤酒。吃完饭后,他先打车回到家中,在家睡到25日凌晨一时许后开车外出。一时四十分许,胡某驾驶车牌为湘 BD71***小型汽车行驶至响田东路的先锋桥匝道至北站路口路段被交警查获。经查询,胡某驾驶的机动车属于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属于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依法对其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两名驾驶员
可谓是“端起酒杯 砸了饭碗”!
喝酒本就不该开车上路
酒后开营运车更是险上加险
但后悔已经晚了

请引以为戒!切勿再犯!

什么是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是指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承包的小客车、私人的大型翻斗车、小货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饮酒驾驶营运车
面临的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守法安全驾驶

是职业驾驶人的基本素养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一定要拉紧心中红线

时刻牢记

遵纪守法 珍爱生命 切勿酒驾!



来源:石峰大队
编辑:毛雅妮
编审:张人允
审核:龙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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