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租赁手机而产生纠纷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1日,小许通过某平台向某通讯器材店租赁了iPhone手机一部,双方为此签订了《租赁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租期为12个月,月租金270元,押金10元,手机买断价5220元。然而,小许在收到某通讯器材店邮寄的手机后只向其支付了前7期的租金,此后再未支付租金。小许租金逾期后,某通讯器材店多次联系小许,要求小许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手机买断款3320元(买断款=买断价-已付租金-已付押金),遭小许拒绝后,某通讯器材店遂诉至本院请求小许支付手机买断款3320元。
案件审理经过
办案法官在收到某通讯器材店的诉讼材料后,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小许,在与小许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到他目前虽经济困难,但有还款意愿,希望某通讯器材店能够宽限还款时间。后办案法官将小许的想法转达给某通讯器材店,某通讯器材店表示小许违约在先,且拖欠租金至今,已对小许失去信任。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且双方当事人均在外省,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双方的民事纠纷,降低当事人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减少当事人诉累,于是办案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添加了双方当事人的微信,并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邀请了双方当事人加入该微信群进行庭外调解。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开诚布公的将自己的想法提了出来,于是便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也及时将民事调解书进行了电子送达,该案得到快速圆满的解决。
法官说法
在当下手机型号更新迭代如此之快的环境下,很多年轻群体为了第一时间拥有最新款的手机而几乎掏空了自己的口袋,故以租代买这种细水长流的消费趋势在他们当中逐渐流行起来,租手机似乎是花较少的钱享受最新的手机体验,这看似“精打细算”的背后,实则暗藏着法律风险,一旦租赁人无力偿还租金,则将面临承担支付手机买断款的法律后果。法院在此提醒,年轻群体应注意理性消费,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理念,而不是盲目跟风或攀比,避免冲动消费和超前消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购买商品,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切勿为了赶时髦而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债务纠纷。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来源:青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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