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银行卡借给别人
不要本钱,动动手指,刷刷流水
帮人提取几笔现金
就能轻松赚到“好处费”
这种“美差”你心动吗?
等等,先别行动
这等“好事儿”不简单
倘若你真的这样做
就会成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公安机关查明,违法行为人刘某在未核实对方用途的情况下,将本人名下的一张交通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造成该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致使受害人被骗199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一、什么是“两卡”?
所谓“两卡”,简而言之,就是指手机卡、银行卡。
其中,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将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和微信账号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和聊天功能的账号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
编辑|陈一晨
审核|季登荣
监制|王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