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从事“知假买假”索赔职业活动,并非为生活消费所需购买产品,收货后要求商家“退一赔十”。法院是否支持该惩罚性赔偿主张?
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坚持以生活消费需要为支持购买者惩罚性赔偿请求的条件,统一了裁判尺度,同时明确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范围,以实现公正裁判。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判决一起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索赔案件,看他提出的“退一赔十”的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支持?
不支持?
基本案情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审核:蔡梦婕
一校:廖梦祺
二校:卢文婷
三校:李晓婕
编辑:韦军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