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快递小哥,在分拣快递过程中,发现包裹存有未扫码登记情形,因一时贪婪侵吞了顾客5部高档手机,价值7.2万余元,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咋回事?
12月25日,记者从高新区人民法院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被告人李某是一名普通快递员,其入职大庆某快递公司已有半年多的时间,主要负责几家大商场的快递件送达工作。每天忙碌而充实,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诱惑,让他走上了不归路。
2024年3月17日下午,李某像往常一样来到快递营业点分拣快递。
突然,一个没有扫码登记的快递包裹,引起了他的注意。
出于好奇,他打开了包裹,发现里面竟然装着5部全新的高档典藏版手机,每部手机价值高达1.4万余元。
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李某的理智逐渐被贪婪取代。他环顾四周,确认无人注意后,便迅速将包裹据为己有。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他将手机带回家中藏了起来。
然而,好景不长。几天后,公司开始核查快递件的去向,李某的行径很快被发现。
他也很快就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为逃避责任,便将这5部手机毁坏,并将其丢弃至大庆高新区一交叉口西侧井内。
2024年3月29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审讯过程中,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案发后,李某积极赔偿了被害单位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法庭上,李某再次表达了深深的悔意:“我因为一时的贪婪,犯了不可挽回的错误。希望我的经历能够警示他人,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走上歧途。”
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遂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服判息诉。随后,被告人所在单位快递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记者: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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