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文摘   2024-09-24 19:47   广西  



一、集中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由个人缴纳和财政补助两个部分组成,在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期间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金额;在2025年6月30日后缴费的,除新生儿外,需要个人负担个人缴费400元+不低于670元的财政补助金额。

三、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城乡居民线上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其中,“广西税务”“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可使用职工医保个账进行代缴。

广西税务12366

广西医保

微信城市服务

支付宝市民中心


★★★温馨提示: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医保卡内余额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税务大厅缴费

1.岑溪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岑溪市玉梧大道西一号,咨询电话:0774-6012366。

2.岑溪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

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 288 号,咨询电话:0774-8236278


(三)银行缴费

1.与银行签约批扣协议,由税务部门从签约账户进行扣费。

2.到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服务的商业银行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3.到各行政村农商行、建设银行、桂林银行等便民服务点办理缴费业务。



四、医疗待遇保障

(一)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广西辖区内的村(社区)卫生室、一级、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5%,统筹基金单日支付限额分别不高于70 元、100元、150元,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300元。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申请获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可选择3家以内定点医院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最高可报销23.82万元。

(三)基本医保待遇。患病住院的基本医保最高可报销23.82万元。参保人在统筹区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60%。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即可享受与参保地就医同等医疗待遇。 

(四)大病保险待遇。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最高还可报销50万元。

(五)生育保障。产前检查医疗费纳入门诊保障,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六)保学生意外伤害。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门诊最高可享受4千元报销,住院治疗按 住院规定报销。

 ※以上医保待遇以政策文件为准,政策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事项

1.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2025年起,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因此,连续参保有奖励,断保或过了集中参保期参保会有待遇等待期。

2.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服务热线或岑溪市税务局(电话:0774-8212366),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岑溪市医保局(电话:0774-8234808、0774-8212266)或三堡镇镇便民服务中心(电话:8151998)。

 ※错过集中缴费期,将有待遇等待期!请各位居民朋友们记得及时交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岑溪市医疗保障局 宣   



出品:中共岑溪市三堡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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