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清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标的额近4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加大调解力度,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6月18日,某装饰公司与某建筑设计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该合同案涉武清区高村科技创新园建设。合同签订后,某装饰公司进行施工,目前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就工程款给付产生争议,某装饰公司起诉至武清法院,要求某建筑设计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近四千万元。
案件承办法官意识到此案标的额巨大,涉及保全、评估、鉴定多项程序,可能导致案件审理周期长,增加当事人诉累。经充分考虑,法官将调解作为重点努力方向,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固定诉请、证据,拟定调解方案,多次对争议事项逐项沟通,通知双方项目负责人到庭共同参与调解,最后经过长达六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法官秉持着“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认真听取双方的诉求和意见,指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决策,促使义务方及时支付款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文字:蒋海迪
编辑:王秋湜
审核:裴振宇